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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下列各方签订:
八威金业有限公司为一家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成立的场外贵金属交易商。其注册地址为香港上环文咸东街50号宝恒商业中心906室(以下简称“八威金业”):
及客户(指本协议的另一方,其详细资料列于开户申请表)现双方同意如下:
鉴于:
1.客户欲决定在八威金业开设交易账户,以用于场外式贵金属交易。客户已要求八威金业为上述之目的为其在八威金业开立并维持其交易账户,并执行客户交易指令。
2.八威金业同意按下列条款及条件,不时应客户之要求并依据八威金业絶对酌情权允许客户开立交易账户,并以特定或指定的账户名称、号码,或其它方式维护其账户。八威金业同意按本协议下文载列的条款及条件,执行由客户或获授权的授权人进行场外式贵金属交易而发出的所有指令。
1.1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八威金业:包括八威金业有限公司,继承人和承让人。
客户:若客户属个人,则包括客户及其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若客户属独资经营的商号,则包括独资经营者及其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以及其业务的继承人;若客户属合伙经商号,则包括上述所指之客户账户维持期间的商号合伙人、其各自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以及其后任何时候将成为或已成为商号合伙人的任何其它人士、其各自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以及该合伙业务的继承人;若客户是一间公司,则包括该公司及其继承人。
协议:包括本协议,附件内的客户告鉴、风险披露声明、开户申请表、客户的声明书及所有客户在任何时候为维持其八威金业账户而订立的其它协议或给予的授权书及八威金业以书面形式不时发布的所有有关上述文件的附件、清单、补充及修正。
账户:指客户于八威金业开立的交易账户。
八威金业网络服务:指八威金业提供的网上交易服务,该服务系统所包含之任何信息及构成该系统之软件。
最初保证金:指客户于发出每一次交易指令时或之前必须向八威金业存放的作为所有交易抵押的最低款额,该款额可由八威金业不时酌情予以规定。
书面: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所指,包括书写、打印、电传信息、电邮、传真、及任何其它清晰可辨的文字或图案复制方式,对八威金业而言,包括八威金业在其官方网页发布之内容。
维持保证金:指客户存入最初保证金后就每份合约必须维持的最低结余金额。该款额可由八威金业不时酌情予以规定。
OTC:指场外式交易。
OTC贵金属:指场外式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交易。
密码:指由八威金业分配给客户并与客户用户名称一并使用以接连服务的客户私人密码。
服务:指由八威金业和/或代表八威金业提供的任何服务或OTC贵金属交易设施。此等设施使客户通过互联网或其它方式能够给予指令以买入和/或卖出OTC贵金属,及用以收取账户信息和接受相关服务。
中介人:指将客户介绍到八威金业开户的中介人或介绍人,其身份为独立第三方,并非八威金业的雇员或代理人。
证监会:指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成立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不时修订或更新的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用户名称:指由八威金业分配的客户私人名称识别,它与密码一并使用接连服务、账户信息以及其它相关服务。
1.2各标题只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妨碍本协议的解释。
1.3本协议使用词语单数与复数形式互指,指代某一性别的词语包括他种性别。
本协议的段落标题是为查考便利而加入,并不限制或影响段落条文的应用与意义。
客户在签署本协议及申请开户时,确认已被告知八威金业为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注册行员,持有金银业贸易场行员执照,业务经营须符合金银业贸易场准则,现时场外式贵金属交易并非证券及期货条例下受规管活动,并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明白,同意并接受其内容和交易细则,并同意受此协议条款及条件约束,特别是附件中的客户告鉴及风险披露,在签署本协议时已完全明白此种交易的性质及需承受的风险。
3.1如客户于八威金业网站之开户申请表中勾选“我同意本客户协议”,即与签署本客户协议书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八威金业将不会另行邮寄客户协议书,客户必须亲临八威金业办事处签署及领取客户协议书之正本。
3.2八威金业只接受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有效护照的个人开立交易账号。凭证件号码每人只能开设一个交易账号。如发现同一个投资者在八威金业同时持有多个账号,八威金业保留取消该投资者其他账号的权力。
3.3倘若客户需要关闭账户,需填写销户申请表,客户已经平仓的情况下,八威金业将在收到申请的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4.1客户可根据八威金业网站上提供之注资方式为客户之交易之账户存入资金。除非八威金业核实确认收到客户之注资资金,否则八威金业将无法为客户办理注资。如客户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注资而产生之手续费均由客户本人承担。所有注资均以八威金业确认收到客户存入资金作准。客户不得因注资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下单指示或平仓指示未能得到八威金业接受或确认,而追究八威金业任何责任。
八威金业只接受客户以本人指定往来银行账户入金。八威金业有酌情权考虑接受客户委托其直系亲属,或是紧密有关联人士帮其入金,但不会接受客户以其他第三者代客户入金。八威金业保留调查核实和拒绝客户以第三方户口入款的权利。客户若未能提交八威金业要求的关系证明和户口证明资料,八威金业会实时冻结客户账户进行调查,禁止其帐户进行一切交易,并完全有权对客户账户进行以下处理:
4.1.1若客户账户从未进行任何交易,八威金业将所有第三方存款扣除百分之6作为合理营运成本后,将其余额退回入款银行账户;
4.1.2若客户账户已进行任何交易,八威金业将由第三方存款起的所有交易及优惠(包括但不限返佣,赠金)
取消。并将所有第三方存款扣除百分之6作为合理营运成本后,将其余额退回入款银行账户;
4.1.3八威金业依据酌情权决定向任何相关监管机构或执法机构报告有关事件。
4.2开户或首次取款前必须向八威金业提交客户本人之身份证明文件或有效护照及银行卡影印本,否则八威金业不会受理客户之开户或取款申请。为客户资金安全起见,客户必须在开户时绑定客户身份证及以本人真实姓名开立的银行账户才可以进行取款,亦只能透过此绑定银行户口取款。
4.3鉴于第三方原因,银行处理款项速度是八威金业难以控制及预计的,因此客户可能会有无法在预计时间内收到提取金额的情况。
4.4八威金业保留对于注资及取款手续费随时调整的权利及有关的所有解释权。
4.5客户需保证所有资金来源合法,不涉及任何违法行为。八威金业有权随时要求客户提供资金合法来源证明,若客户未能提供令八威金业认为满意的资金来源证明,八威金业可以实时将客户的户口冻结,停止向客户提供服务,
并依法通知联合财富调查组。八威金业保留追究客户任何因该客户未能提供资金合法来源证明而引致损失的权利。
5.1八威金业可以为客户部分或全部的买卖指令进行对盘及/
或下达市场。八威金业获授权按照客户的口头、书面或计算机指令向第三方如银行、金融机构为客户账户进行OTC贵金属买或卖。
(i)当八威金业获授权执行指示,并且不需咨询有关指示的有效性而可以把该指示当作是客户或其授权人发出的有效指令;
(ii)在任何情况下,八威金业不需核实书面指示的有效性或任何个别情况的签名;
(iii)在八威金业以诚信处事和没有重大疏忽的情况下,客户将承担所有和发出未经批准指示的风险,客户将为任何损失、费用、酬金、损毁、经费、索赔、诉讼或要求负责,并保证不向八威金业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以及八威金业不会因上述情况引致损失,包括任何有关或产生自八威金业的实际行动、延迟行动或拒绝采取行动、由客户提供给八威金业的任何指示或数据,包括由客户发出的不当、未经授权或欺诈指示,即使指示是没有获得客户授权:
(iv)八威金业有权订定限制客户每次下单的总数及有权限制客户获得或持有的头寸的金额及/或总数。八威金业将努力按照客户的指示执行其选择接受的订单,客户的下单指示包括平仓指示不一定能够执行或能为八威金业接受,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执行或接受,八威金业对未能执行或未接受的下单或平仓指示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v)八威金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订单,八威金业亦不保证客户能随时修改止损或止赚设定,八威金业亦不负责任何八威金业不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事件、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这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由于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造成的订单或信息传输的延迟或不准确带来的损失或损害。在交易手续上,因为各种原因,想设定止损或止赚,可能无法执行,而指令仍然依照旧的指示进行,因此而引致的损失,八威金业概不负责,客户明白及接受,此为使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其中一种需要承受的风险;
5.2由于互联网、连接延误及报价上的误差有时会造成显示在八威金业交易平台的报价无法准确地反映实时巿价价格。有时成交价格可能与客户下单时在系统平台上看到的价格不一样,客户在此明确接受及同意,所有交易最终价格,以八威金业的交易系统成交纪录作准。
所有本协议下的交易均受辖于执行交易的第三方机构或其它银行、清算组织、交易所、交易委员会及监管机构的宪章、细则、条例、规定、习惯、用法、裁决和解释,并执行所有适用的法律,如果此后通过的任何法令,或任何政府机构通过的任何条规,对八威金业产生约束力,影响或冲突到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受到影响的条款将视作被有关法令、条规变更或替代,而其它条款及变更后的条款将继续完全有效。客户承认本协议下的所有交易受辖于前述限制与条件的约束。
7.交叉交易的同意
客户在此承认并同意下述情况有可能出现:即与八威金业相关的某一营业人员、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雇员、银行或银行雇员、交易商及八威金业本身,均可能是客户账户进行交易的对手或委托人,客户在此同意进行上述交易。仅有的限制是有关执行买卖订单的银行、机构、交易所或交易委员会的任何可能的条例或规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任何可能的限制与条件。
8.1如发生下列情形:
(i)客户死亡或司法宣定无行为能力;
(ii)客户申请破产,或选派托管人,或客户自动地或被动地进行任何破产或类似的诉讼;
(iv)保证金不足,或八威金业确定任何用于保护客户某个或多个账户的担保品不足以担保该账户,不论当时的市场报价如何;
(v)客户未能向八威金业提供任何根据本协议要求的信息;
(vi)任何其它八威金业应当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或变化。
客户授权八威金业具有全权酌情决定采取以下某种或多种行动及可以用下列方式处理客户账户清偿及偿付:
(i)买卖任何为客户持有的贵金属头寸;
(ii)取消任何或所有未完成订单,或其它任何以客户名义作出的承诺。
8.2八威金业采取任何上述行动时不需要以下列为条件:即要求提供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或事先将买卖决定通知客户、客户的个人代表、继承人、委托人或转让人等,且不论涉及的所有权利益是否为客户独有或与他人合有,八威金业将取消客户所有已开仓的合约,以便建立八威金业判断认为有益于保护或降低客户已有的头寸差价或所有锁仓之合约
8.3一经八威金业要求,客户将在任何时候对其账户的欠款负责,且当其账户被八威金业或其自己全部或部分平仓之时,在任何时候均对其剩余欠款负责。
8.4如果根据本授权进行的平仓所实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客户向八威金业所欠的债务,一经要求,客户将立即支付欠款、所有未偿还债务、以及相应利息(计算方式如下:当时八威金业主要银行优惠利率再加3%或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选择较低的一项)
,以及所有托收费用,包括律师费、证人费、差旅费等。如果八威金业因为客户的账户支付了除托收欠款费用以外的其它费用,客户亦同意支付该类费用。
9.1客户明白投资于杠杆或杠杆交易是投机性的,涉及高度风险,只适合能够承担超过其保证金存款损失风险的人士。客户理解由于OTC贵金属交易通常要求的保证金较低,OTC贵金属的价格变动可能带来相当大的损失,该损失可能超过客户的投资和保证金存款。客户保证其愿意且能够在财务上或其它方面承担OTC贵金属交易的风险,客户同意不就因遵循八威金业或其雇员、代理人或代表人作出的交易推荐或建议,而造成的交易损失追究八威金业的责任。客户认识到OTC贵金属交易会获得盈利或不受损失是不可能保证。客户承认其未从八威金业,或其任何代表人,或介绍人,或其它客户与之进行八威金业交易的实体获得这类保证,并且并非根据任何上述保证来订立本协议。
9.2客户亦明白贵金属买卖涉及潜在的利润与损失,若买卖情况不利,损失有可能超过最初保证金额。贵金属买卖的价位波动受多种全球性的因素所影响。这些因素大多是难以预计的,金银价格的剧烈波动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结算失利的买卖。八威金业的职员虽然不断注意巿况,但他们并不能亦不会作出任何预测准确性的保证,也不能亦不会保证任何损失不超过某一个金额。
订单的确认报告和客户的账户报表将被视作正确、终结性并对客户具有约束力,除非客户在收到八威金业平台或其它方式送达报告一日之内立即作出书面反对。作为邮寄交易确认的代替,八威金业将向客户提供互联网上登入以便随时查阅其账户。客户的书面反对应寄往八威金业网页上最新提供的办事处地址,地址或会不时有所变更,客户应要求回邮收据。如未反对,则八威金业或其介绍人在客户收到上述报告之前采取的所有行动将被视作已被批准。客户未收到交易确认并不解除其作出上述反对的义务。客户同意透过电子传输交易确认及账单。所有客户与八威金业的争议,若涉及客户使用八威金业提供的交易平台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交易数据,以八威金业的系统数据作准,及作为双方争议使用的唯一的证据,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将持续有效直至终止。客户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只要届时客户不持有未平仓合约,不对八威金业负有任何债务,且八威金业收到通知,或任何时候八威金业向客户传递书面终止通知,由发出通知那日收市时开始生效,条件是如此终止将不影响任何之前签订的交易且不解除任何一方此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解除客户引起任何欠款的责任。
客户同意,如果因为客户未能完全与及时地履行其承诺或因其声明或保证并不属实或正确,而给八威金业带来了任何债务、损失、损害、成本或费用,包括律师费,客户将对此向八威金业,其有关机构、雇员、代理人、继承人及转让人予以赔偿并使之不受损害。客户同时同意立即支付给八威金业在执行本协议任何条文时带来的损害、成本与费用,包括律师费。此外,假如损失来自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各项,八威金业均不会负上任何责任或赔偿损失:
(i)客户的行为:客户或授权人的行动或他们的遗漏;
(ii)伪造签名:所有账户或本协议有关文件上的伪造签名或未获授权的签名;
(iii)故障:系统故障、设备故障、系统中断或系统失效(不论是客户或是八威金业或是通讯服务提供商的设备);
(iv)延迟:在实施任何指示时发生之延迟、故障或错误;
(v)资料:从客户收到的不正确或不全的指示。
13.1客户承认任何八威金业或其职员向客户提供的市场推荐和信息并不构成一项购买或出售OTC贵金属合同的邀约或招徕购买或出售OTC贵金属头寸。此类推荐和信息,尽管基于八威金业认为可靠的数据源,有可能完全基于某职员的个人意见,故这类信息并不完备及未经八威金业确认;
13.2客户承认八威金业不就提供给客户的任何信息或交易推荐的准确与完备性作出任何保证,及并不对此负责。客户承认八威金业及/或其主管、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股东或代表有可能持有某些贵金属头寸或有意买卖某贵金属,这类交易也将获得市场推荐,八威金业或其上述主管、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股东或代表的市场头寸可能与客户从八威金业获得的推荐并不一致。
14.1无论是任何原因,客户将交易权力或对其账户的控制授予第三者,包括中介人或其它第三者(下总称“交易授权人”),或根据任何交易授权人的信息、建议或指令在八威金业的平台上进行买卖贵金属、八威金业均不对客户所选择的交易授权人提供的信息、建议或指令进行复核或对有关信息、建议或指令承担任何责任。
14.2如果任何交易授权人向客户提供贵金属交易的信息、建议或指令,八威金业绝不对客户使用该信息、建议或指令带来的损失负责。客户确认八威金业及与其相关的任何人未就客户账户未来的盈亏作出任何许诺。
14.3八威金业不支持或担保交易授权人所提供之服务,包括信息、建议或指令。由于交易授权人不是八威金业的雇员或代理人,所以客户有责任在使用其服务前自行验证、及严格评估。
(i)客户头脑健全、到达法定年龄(香港法定年龄为18岁),具有法律行为能力;
(ii)仅客户及/或其联名账户持有人享有对客户账户的利益;
(iii)客户目前不受雇于任何交易所、任何交易所持有控制资本的公司、任何交易所的成员或任何在交易所注册的公司、任何银行、信托机构或保险公司,一旦客户接受上述雇用,客户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八威金业;
(iv)所有在此协议开户申请表部份提供的讯息至本日期止均真实、正确和完备。如有更改,客户将迅速通知八威金业任何讯息变化;
(v)客户应完全遵守其所在地有关法例,包括为遵守该等地区或司法管辖区内须遵守之任何其它手续而取得政府或其它方面之同意,以及因为使用八威金业提供之平台进行交易而需要支付其所在任何相关税项、关税及其他应付金额。客户在八威金业提供之平台进行交易,将被视为该客户向八威金业声明及保证已遵守其所在地法律及规定。倘若客户对情况有疑问,务请向专业顾问查询。
客户保证及声明其未有与客户的介绍人或任何八威金业雇员或代理人就其八威金业账户的交易签订任何单独协议,包括任何保证其账户盈利或限制损失的协议,客户同意其有责任以书面形式立即告知八威金业任何此类协议。此外,客户同意如果任何人士作出的任何有关交易账户的声明有异于客户从八威金业获得的表述,客户同意以书面形式提请八威金业的注意。客户理解其必须在执行每项交易之前给予授权,任何有争议的交易必须根据交易协议书的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八威金业。如果因客户未能及时通知八威金业任何争议造成的损害或债务,客户同意赔偿八威金业以使其不受损害。
若客户的开户申请表上的资料有任何更改,客户有责任通知八威金业有关的更改。
18.1客户在此同意,作为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替代,客户的账户信息与交易确认可经由八威金业平台提供。
18.2客户将通过八威金业的平台登入账户查阅其账户信息。八威金业将公布客户的所有账户活动,客户将可以获得每日、每月及年度的账户活动报告,每项已执行的交易的报告及以往客户每一笔交易,在客户的网上账户公布其账户信息将被视作递交了交易确认和对账单。任何时候,账户信息将包括带有票号的交易确认,买卖价格,使用的保证金,可进行保证金交易的数额,盈亏报告,以及所有头寸和未完成下单指令。
报告、报表、通知及其它通讯可能送达至客户的电子邮箱或申请表上客户的地址。所有如此送出的通讯联络,不论是电邮、邮寄、电报或其它方式,一旦投入有关邮政机构,或经发送机构收受,即被认定已由八威金业发出,且被认定已送达客户本人,不论客户是否实际收到。
客户将支付因八威金业所提供的服务产生的介绍人费用、佣金和特别服务或其他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溢价和折价,报表费,闲置账户费,指令取消费,转账费和其他费用) ,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由银行间机构、银行、合约市场或其他监管或自律组织收取的费用) 。八威金业可能不经通知收取佣金、费用及/或收费。客户同意向八威金业支付其欠交款项的利息(计算方式如下:以当时八威金业主要银行优惠利率再加3%计或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选择较低的一项)。
所有这些费用将在发生时,或在八威金业完全自主决定下由客户支付。客户在授权八威金业从其账户中扣留上述费用。客户同意在其指示八威金业将其账户的未平仓头寸、资金,及/或财产转向其他机构时支付由八威金业确定的转账费。八威金业确认所有向客户报出的价格不包括溢价与折价。
视乎交易的贵金属合约向客户收取溢金或给与折扣,包括买入或卖出,溢金或折扣会定期调整,建议客户阅览网上的修订。
客户同意就政府对所有交易或交易活动产生的利益所征收的税项和费用作出个人负责。客户亦同意到期时直接从客户的户口扣起或扣除这些税项或费用。
21.1客户须向八威金业提供并维持由八威金业所不时订定的保证金金额。这一保证金金额由八威金业全权决定。八威金业亦可能在任何时候无需理由改变保证金要求。客户同意当八威金业作出要求时立即电汇入追补资金,并迅速以八威金业所要求的转款方式满足所有保证金要求,而任何汇款及转款过程涉及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汇率差价及所有有关费用均由客户负责。客户完全理解八威金业需要时间去处理有关客户之存款,客户很可能不可以实时使用刚存入的保证金作为新头寸的按金,更可能不可以作为追加保证金,客户同意承担一切由于未能及时满足追加保证金要求而面临强制平仓之损失,其损失可以超过客户最初投入的初始保证金。
21.2客户有权随时通知八威金业提取指定的可用现金结余,客户同意任何汇款及转款过程涉及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汇率差价及所有有关费用均由客户负责。客户完全理解八威金业需要时间去处理有关客户之取款,客户很可能不可以实时收到所提取的金额。客户同意不追究八威金业一切由于未能及时满足自身取款要求所引起的责任。客户确认一旦下达取款要求,八威金业将实时从客户账户结余扣除该款额。
21.3八威金业可能在任何时候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清算客户的账户,即使八威金业不行使该项权利,并不代表其放弃了该权利。任何八威金业过去的保证金要求均不妨碍八威金业不需通知而提高保证金要求。
21.4追缴机制
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保证金追缴机制是为了对冲账户余额低于该账户存入的资金价值。当目前的净值低于建仓的保证金额的某个比例时,保证金追缴机制将自动关闭亏损最多的头寸。具体比例需参看交易细则。如果出现不利的市场情况,特别是出现价格大幅波动时,由保证金追缴机制平仓的执行价格所带来的损失可能会超过客户的账户余额。客户有义务偿还账户内的赤字。
客户同意并承认不论是否使用自动的警告提示,所有客户与八威金业或其工作人员之间进行的涉及客户账户的交流可能被录音。客户进一步同意在涉及任何客户或八威金业的纠纷或诉讼中,任何一方可以使用此类录音或誊本作出证据。客户理解并同意八威金业定期根据其确立的营业程序删除这类录音。
客户授权八威金业,或代理人以八威金业的名义,调查客户的信用状况并为此联系八威金业为与证实客户资料有关的合适的(所有)银行、金融机构和信用机构。客户进一步授权八威金业调查其目前和过去的投资活动,并为此联系八威金业认为合适的期货交易商,交易所,经纪人/交易商,银行,及法务信息中心。如果客户以书面形式向八威金业作出请求,客户可被允许复印上述记录,费用完全由客户承担。
八威金业为客户免费提供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交易编码,但保留最终收费权利。客户应将登录交易平台的数据保密及稳妥收藏。这些登录数据是由八威金业直接传递给客户。因此,只有账户持有人拥有该等登录数据并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买卖。客户在第一次登录交易平台时应先自行更改登录密码及妥善收藏,因为所有在客户交易账户的买卖活动,客户均需负责。当客户怀疑登录资料被第三者取得,客户应实时更改密码或通知八威金业更改登录密码。
25.1如果交易平台不能登入,八威金业提供电话平仓服务供客户进行电话平仓。客户需要提供交易账号,交易账号的密码以及身份证号码。客服有权进一步向客户核对身份数据,客户需要进行配合确认。在提供的数据正确之后,即表示该电话得到客户本人授权。八威金业不会进一步验证提供者的其它信息,亦不会对因为非客户本人提交了客户的身份数据造成的损失负责。
25.2客户需要拨打八威金业指定的电话平仓号码办理电话平仓业务。在得到八威金业对客户的身份确认之后,才可以进行电话平仓。进行电话平仓时,客户需明确说出要平仓的单号,商品种类,建仓方向,随后客服会报出平仓价格并跟客户确认。客户必须在电话中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报价。客服可以向客户报出交易账号中的交易单详情,并向客户确认平仓价格。电话平仓需由八威金业确认才算完成。
25.3八威金业无法控制通话讯号和客户的来电数量,客户同意不向八威金业追究因为无法电话平仓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及因为客户因任何原因未能使用电话平仓而导致的任何损失。
本协议,涵盖客户任何时候在八威金业开立或重新开立的所有账户,不论任何八威金业或其它继承人、 转让人或关联机构的人事变动均持续有效。如果发生合并、兼并或其它变动,本协议(包括任何授权) 将对八威金业或其它继承人或转让人的利益有效,并对客户及其/或其遗产继承人、委托人、管理人、 法定代表、继承人和转让人具约束力。客户同意与交易有关的权利或义务受本协议条款的管辖。
仅当客户填写由八威金业提供的开户申请表及同意本协议,并由八威金业确认及批核后,本协议方可被视作已为八威金业所接受或成为客户与八威金业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客户理解、确认并同意八威金业可能不时修订本协议之条款,八威金业会把这些修改或变更在八威金业网站来通知客户。客户应定时浏览有关条款之修改并同意受此约束。
除了八威金业不时在其网络上发报的修订外,本协议书的任何条款不可被豁免或更改,除非豁免或更改是以书面的形式且由客户和八威金业授权的主管共同签字。任何协议双方的交往过程,或因八威金业或其它代理人在任何情况或一系列情况下未能坚持其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可间接解释为权利的放弃或更改。除电话平仓外的任何口头协议或指示均不可被承认或执行。
根据此项协议,八威金业可授权其全部或部份的权利或义务予任何人,无需经过客户的事先同意或批准。客户在本协议的权益义务在未得到八威金业书面同意前,不能转让。
八威金业私隐政策是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护客户权益,便利客户开设和维持贵金属户口,提供融资和金融顾问服务。八威金业忠诚地为客户所提供的个人数据,作出保密的监控。除了得到法例批准,八威金业绝对不会把任何非公开性的数据提供予任何个别人仕。
当客户在八威金业开立或维持一个交易账户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会作公司的内部商业用途,例如评估客户在财务上的需要,处理客户的交易以及其它要求,提供有关产品与服务,提供一般交易上的服务及按监管程序需要确认客户身份。八威金业需要客户提供以便运作的数据包括:
(i)有关八威金业的账户申请表格以及其它表格上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例如姓名、地址、出生日期、身份证明文件或护照号码、职业、资产以及收入数据等;
(ii)有关客户和八威金业以及其附属公司的事务数据;
(iii)有关客户调查报告公司的资料;
(iv)有关核实客户身份的资料,例如政府文件,护照或驾驶执照。
八威金业只会把客户所提供的数据,有限地让服务客户的雇员查阅,以便提供相关的客户服务和产品介绍。八威金业也只授权新账户申请时才可以透过电子系统查阅相关信息。这些程序上的要求,都是为了保障客户的非公开性数据不会受到公开,保护客户的私隐。八威金业也不会把客户的姓名和个人资料,销售或租借与任何人仕。
32.适用法律及司法管辖地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争执或索偿、违约终止或协议无效等均唯一适用香港法律,且应通过仲裁解决。以在提交仲裁通知时有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指定仲裁地点是位于香港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语言为中文。本协议以八威金业所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解释。任何由该仲裁作出的裁决将为最终裁决并具有约束力,任何拥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均可依法执行。
(1)OTC贵金属交易仅适于专业机构或专业投资人士,其财力可以承受远超过保证金或存款金价值的损失。
(2)客户应注意以保证金为基础的OTC 贵金属交易是金融市场上最具风险的投资方式之一,且仅适合于有经验的投资者和机构。在八威金业开立的账户允许客户以很高的杠杆比率进行贵金属交易。鉴于存在损失全部投资的可能性,在贵金属交易市场进行投机的资金必须是风险资本金,其损失将不会对客户个人或机构的财务状况产生太大影响。
(3)如果过去客户只曾投资于低风险的投资工具,客户可能需要在正式买卖之前学习贵金属交易。客户需要认识到假如交易贵金属时市场走势并不如客户所预料,客户有可能损失所有存放在八威金业作为初始保证金的资金。如果客户希望继续客户的投资,客户必须确认客户的资金是纯风险资本金,这些资金的损失并不会危害到客户的生活方式或损害客户的未来退休计划。此外,客户完全明白贵金属投资的性质和风险,客户在投资时承受的损失不会影响到第三者。
(4)OTC贵金属的业务并不在有组织的市场交易,所以无需公开喊价。尽管许多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提供报价和实际价格,这二者可能因为市场的流动性而有所差异。许多电子交易设施是由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来支持进行交易下单、执行、匹配。与所有设施和系统一样,它们易受到临时故障的影响。客户收回某些损失的能力可能受限于系统提供者、市场银行及/或金融机构的有限度责任。这些责任可能不一样。
(5)在OTC贵金属市场上,为客户进行交易的公司亦有可能是客户交易的对手。在这种情况下,平仓、评定价值、确定公平价值或评估风险可能会很困难或不可能。鉴于这些原因,这类交易可能涉及更大的风险。场外交易可能受到较少的监管或由不同的监管体系所监管。在开始交易之前,客户应该了解适用的规定和伴随的风险。
(6)八威金业不能保证客户的交易对手的信誉,八威金业只能尽力与具备良好声誉的机构和清算所进行交易。此外,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交易流动性的降低造成贵金属交易停止,从而妨碍平清不利的头寸,由此可能带来相当的财务损失。
(7)客户确认购买或卖出贵金属而进行的交易,每次交易都只能进账到客户的账户。
(8)八威金业的保证金政策,以及执行交易的机构/清算所的政策可能要求客户提供追加资金以便维持其保证金账户,客户有义务满足这类保证金要求。否则将可能带来头寸的清盘及相应的损失。八威金业保留拒绝接受订单的权利或提供市场对冲。
(9)在某一电子交易系统的交易可能不仅与银行同业市场的交易不同,也可能不同于在其它公司的电子系统进行的交易。如果客户在某一电子平台从事交易,客户将面临与该系统相关的风险,包括硬件和软件的故障。系统故障可能造成客户的订单难以按照客户的指示执行或根本不能执行。
(10)倘若客户将交易授权或对其账户的管理交予第三者(“交易介绍人”) ,不论是以自主权或非自主权的基础上,八威金业将绝不对客户作出的选择负责或对此作出任何推荐。八威金业不对有关交易介绍人作出任何声明或保证;八威金业不对因为交易介绍人的行为而对客户产生的损失负责;八威金业不对交易介绍人的运作方式作出任何间接或直接的支持或批准。如果客户授权交易介绍人管理其账户,客户需自行承担风险。
(11)客户应完全遵守所在地有关法例,包括为遵守该等地区或司法管辖权区内须遵守之任何其它手续而取得政府或其它方面之同意,以及因为使用有关平台进行交易而需要支付当地任何相关税项、关税及其它金额。客户在八威金业平台进行交易,将被视为该客户向八威金业声明及保证已遵守所在地法律及规定。倘客户对情况有疑问,务请自行向专业顾问查询。客户承认八威金业未就OTC贵金属合约的税务影响或待遇作出过任何保证。
(12)所有客户必须意识到任何回报保证均非法。此外,除非有八威金业获授权人仕签署的文字记录,八威金业不对任何八威金业、其雇员及/
或关联人作出的声称或保证负责。
本人特此声明
1.本开户申请表所载的数据和声明均为真实、完整和正确;
2.本人会对个人及交易系统最终所发出的指令承担所有的责任;
3.本人乃准备收取交易之商业/经济利益和/或承担商业/经济风险的人。
本人特此确认并同意,除非八威金业有限公司受到本人的更改通知,否则八威金业有限公司就一切目的而言可完全依赖上述数据和声明。
本人确认已经细阅及明白八威金业客户协议书包括附件内客户告鉴及风险披露声明、并已获通知在开户前应先寻求独立的意见。本人同意受八威金业客户协议书之条款及条件约束并明白及确认八威金业有权不时修订该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八威金业会将有关的修改或变更在八威金业网页(www.8vjinhk.com)上向客户公布。客户有责任定时浏览有关条款之修改并同意受该等修订约束。
本人确认,八威金业并不提供任何有关投资、税务或法律的意见或建议。八威金业有权不时修订本协议之条款。
兹因本人/吾等于八威金业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开立账户,经阅读、了解并签署下列有关洗钱行为之声明。本声明书所指之洗钱行为,包括受管制药品销售之犯罪,向恐怖组织提供资金,及财务上之不法行为。受管制药品销售之犯罪系指制造、进口、销售受管制药品。
财务上之不法行为,是指对收受者、保管人、受托人、或法院执行官隐匿资产、及在破产程序中对债权人隐匿资产;在破产程序中,蓄意违反破产法之规定,制造虚伪之移转行为;在破产程序中作出虚假之宣誓或要求;行贿;在贷款程序中给予佣金或馈赠;窃盗,侵占或向银行、其他借贷机构、保险机构申请不当借贷;向银行或信用机构提出虚伪之贷款或信用申请;及邮寄、电汇或诈欺银行或对银行邮寄作业之抢夺及窃盗。
洗黑钱活动,亦包括与人所共知的贩毒地区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对销存款,贷款交易,及利用或协助政界人仕或其代理人,就无法解释合法来源的资金,或被描述为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的大额款项,或政府合约佣金等资金,进行投资相关活动。
其他与洗钱有关之犯罪行为,尚包括仿冒行为、间谍行为、绑架及擄走人质、侵著作权、或是藉由虚伪之声明引进货品、侵占或移走海关人员保管下之货物、非法出品武器等在内。
本人/ 吾等已经阅读并了解本洗钱防制备忘录之内容,谨确认定声明本人/吾等之资产或任何由本人/本人等所有或掌管之公司财产,均非來自备忘录所述之行为。本人/吾等每次向本公司付款时均被视为重复作出此项声明。
根据市场情况,交易平台有可能会在周末休市前半小时及开市首半小时(可有前后5分钟误差)调整点差,以系统显示为准;行情波动大时,点差费用可能根据市况调整,以系统显示为准。八威金业收取标准点差,保留随时调整交易平台收取的点差而无需提前通知的权力,八威金业拥有对收取点差的解释权和决定权。
当客户账户的预付款比例达到30%时,系统会从亏损最多的交易单开始强制平仓,直至预付款比例回到30%以上。当价格波动大出现跳空时,有可能跳过30%而在低于30%的预付款比例强制平仓或导致余额出现负数。周末维持保证金比例200%。周末休市前及周一开市初维持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0%阶段,需留意持仓单的资金情况。提醒,跨周末会收取过夜利息,过夜利息的情况也需考虑在内。
挂单及止损获利设置的有效期为1个交易周,周末休市后所有未建仓的挂单及未执行的止损获利设置将全部取消。如有需要,客户可在周一开市后重新设置。另外,国际假日需要休市或非农当天,所有未建仓的挂单及未执行的止损/获利设置可能被取消。
1) 客户可根据八威金业网站上提供之注资方式为客户之交易账户存入资金。
2) 除非八威金业核实确认收到客户之注资资金,否则八威金业将无法为客户办理注资。
3) 如客户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注资而产生的手续费用均由客户本人承担。
4) 八威金业无法为互联网的连接状态做出担保,客户同意不就无法在网页及时注资而造成的损失追究八威金业的责任。
1) 首次取款前必须向八威金业提交客户本人之有效身份证及银行卡影印本,否则八威金业不受理客户之取款申请。
2) 客户申请单笔取款50美元或以上所产生之汇款手续费用均由八威金业承担。
3) 客户申请单笔取款50美元以下,八威金业将收取当中3美元作为汇款手续费。
4) 客户申请取款时之交易量不足注资金额50%,八威金业将收取取款金额之6%作为汇款手续费。
5) 八威金业将于收到取款申请起开始办理,按流程预计在2小时内处理并将该笔款项汇出。
6) 鉴于第三方原因,银行处理款项速度非八威金业可控制及准确预计。因此客户可能会有无法在2小时内收到所提取款项的情况。客户同意不就款项到账时间超出2小时而追究八威金业的责任。
7) 到账币种取决于客户所持收款银行卡所在地区,大陆地区银行卡客户到账币种为人民币,香港地区银行卡客户到账币种为港币,其它地区客户到账币种为美元。
8) 八威金业保留对于注资及取款手续费的所有解释权和决定权。
所有非美元存款,均会被兑换成美元。取款时,八威金业将按照市场汇率为客户兑换相应币种。客户同意八威金业按所提供之市场汇率进行兑换。
(1)交易编码由本公司向香港金银业贸易场购买,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确认交易价格合理才会发出交易编码并在其官网提供查询。八威金业将购入的交易编码免费派发给客户。
(2)建仓/平仓交易编码和客户之订单号一一对应,具唯一性。
(3)免费交易编码是八威金业提供给客户的优惠,八威金业保留交易编码收费的权力。
八威金业对短线交易并没有特别限制。只要是正常的交易,短线交易可获接受。
客户与八威金业发生纠纷时,八威金业保留公布客户的交易历史记录及事务记录以澄清自身的权力。
客户明白及同意,交易平台是依照自身的执行机制处理订单,当同一时间,多张订单都到达有效价位时,执行顺序并非按照到价先后,交易单的建立顺序也会是判断因素之一。凡牵涉平台处理同时到价交易单的顺序问题,客户同意以交易平台的处理机制为准,八威金业对交易平台的处理机制有最终解释权。
挂单与止损/获利距离现价的设定距离在不同时段可能有不同设置。八威金业保留随时更改设定距离的权利而不需事前通知,所有设定距离一概以交易平台系统实际设定为准。
八威金业对提供给客户的优惠享有解释权,并对客户是否享有优惠及优惠的数额有决定权。
在触发挂单价之后经过的止损或获利价位,交易系统会视为到达止损或获利。若在挂单触发价之前经过止损或获利价位,因挂单还未触发,不视为到达止损或获利价位。
(1)本声明并不表示已披露关于贵金属(包括黄金及白银) 交易的所有风险及其它重要方面。鉴于有关风险,客户确认在开始进行此类交易之前,已了解有关交易性质和客户所面临的风险程度,知悉贵金属交易并不适合于普罗大众。客户必须根据客户的投资经验、目的、财力和承受风险能力等相关情形仔细考虑这类交易是否适合客户本人。客户在开户及开始交易前已获通知应该咨询法律、财务及其它专业意见。
贵金属交易带有很高风险。相对于贵金属价格而言,初始保证金的金额可能比较小,这样交易就会被杠杆化。即使市场上出现比较小的变动也会对客户已经、或将要存入的资金产生相对大的影响。这对客户也许有利,也许不利。客户可能会为了保持头寸不被结算而需要承受客户存入八威金业的初始保证金及任何追加资金上的损失。如果市场变动对客户不利或者使保证金水平提高,客户有可能无法及时追加保证金来维持头寸而在亏损的情况下被清算,客户将必须对由此造成的亏损自行负责。
(3)下达某些旨在将损失限制在特定金额的指令(例如”止损“指令,或者”止损限价“指令)有可能并不见效或没有执行。如果订单是止损限价单,无法保证订单以限价执行或会执行。一些使用头寸合并的策略,例如差价或同价对敲或许与单纯做”长仓“或”短仓“存在着相同的风险。受系统升级,数据更新或其它网络原因的影响,八威金业有权更改未成功建仓的挂单的有效期,而不需事先做出通知。客户同意不就因挂单取消而损失的潜在盈利追究八威金业的责任。
大部分电子交易的设施是通过以计算机和网络为基础的系统来进行交易指令的传递、执行、匹配、登记和交易清算。与所有的设施和系统一样,它们易受到临时故障的影响。客户收回某些损失的能力可能受限于:系统提供者、市场、清算所以及/或会员公司设定的有限度责任或免责条款。这些有限度责任及免责条款可能各有不同。
有别于公开喊价买卖的交易运作,电子交易会令客户有机会遇到由于计算机的硬件、软件及互联网传输的失误,而导致客户的指令处于未被执行或完全不会执行的问题。八威金业不会为此类问题承担责任。
在某些司法辖区,且仅在限定的情形下,八威金业可被允许开展场外交易。因为处理交易的公司可能同时也是客户的交易对手,在这种情况下会增加客户的投资风险。场外交易的监管一般较少,或由独立监管团体来负责监管。所以客户必须详细了解交易规则及在进行交易时,可能出现的风险。
在其它司法辖区市场(包括正式连接到本地市场的市场)进行的交易可能使客户面临其它风险。在那些市场的规定下,投资者受到的保障可能不同或甚至会减低对投资者的保障。在开始交易前客户应该询问任何与客户交易有关的规定。客户的当地监管机构,将不能强迫执行客户交易所在的其它司法辖区的管理当局或市场的规定。客户应在交易前确定并了解本身所在地及其它司法管辖区可得到的补偿。
市场状况(例如流动性)以及/或某些市场的运作条例(例如由于价格限制或停市造成的任何贵金属暂停交易),有可能增加损失的风险,因为完成交易或平清、对冲头寸已经变得很困难或不可能。再者,相关资产与贵金属的正常价格关系可能不复存在,缺乏相关资产的参考价格,使公平价格难以判断。
客户必须熟悉各种有关为进行当地或外地交易存放的金钱与财物有哪些保障,特别是在有关公司资不抵债或破产的时候。客户可收回现金与财物的程度,是受制于特定法例或当地的规则。在不同的司法辖区,会各自有独特的分配方式,客户应先自行了解。
客户须知如果交易活动被不可抗力干扰的时候,客户的订单可能无法执行,或在相对通常情况不足的条件下被执行,八威金业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报价来源被暂时关闭、损坏或其它情况下关闭停止运作;
b.在相应交易市场上,贵金属价格有异常变化或丧失流动性;
c.宏观经济数据报告的发表,或其它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信息公布,对贵金属价格有显着影响;
d.因软件、硬件的损坏,导致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e.由于网络供货商的失误导致互联网连接失败;
f.国家行政部门的决定和命令;
g.电信系统的瘫痪。
h.其它八威金业无法合理控制的情况,如火灾、暴动、罢工、停工、战争,或其它导致贵金属交易异常变动的情况。
八威金业将不负责因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电力短路或任何其它八威金业所不能控制或预计的原因带来的指令传输的延迟。八威金业将仅对直接因为八威金业的严重过失、蓄意过错或欺诈造成的行为负责。由八威金业按本协议雇用的任何介绍人或其它参与人的过失所引起的损失,八威金业将不负责。
由于八威金业无法控制信号通讯能力,信号通过互联网和路由的接收视乎客户设备的结构或连接的可靠性,八威金业不对互联网上交易中出现的通讯故障、失真或延迟负责。
贵金属交易涉及相当大的风险,并非适合每个人。请参照本协议及其附件了解风险的详细介绍。不论网上交易多么方便或有效率,这并不降低贵金属交易的风险。
客户必须将密码保密存放,确保第三者无法取用账户登入号和密码等交易设施。客户同意对所有经电邮传送来的指示和对所有经由电邮、口头或书面向八威金业发出的指示确实负责,即使是由第三者发出,这些指示若已和客户账户登入号和密码认证,八威金业将判断并相信是客户表面授权。八威金业并没有责任对这个表面授权作进一步查询,也没有责任因为依据这些指示或表面授权所采取的行动或不采取行动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当某些报价或成交价错误发生时,八威金业将不为此错误所导致的账户余额错误负责。这些错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员的错误报价、非国际市场价之报价,或是任何报价错误(例如:硬件,软件或网络之问题,或是第三者所提供之错误数据)。八威金业不需为错误所导致的账户余额负责。客户下单时需预留足够的时间执行订单和系统计算所需保证金的时间。订单的执行价格或订单设定和市场价格过于接近的话,可能会触发其它订单(不论是哪种订单类型)或发出保证金提示。八威金业不会对由于系统没有足够时间执行订单或进行运算所产生的保证金提示、账户结余或账户仓位负责。上文不得视作内容尽列,一旦发生报价或执行错误,八威金业保留作任何更正或调整的权力,任何有关报价与成交错误之争执只能由八威金业完全自主决定解决。若因此使八威金业有任何损失、损害或责任,客户同意予以赔偿使八威金业不受损害。
为了维护网络交易的公平性,除了使用八威金业提供的授权软件,八威金业不接受任何使用操作软件在八威金业的系统进行下单。如经发现会取消交易资格,此等操作被视为违法,所得利润视为违法利润,八威金业将追回所有违法利润和所需费用(包括注资手续费、交易编码费)。
客户同意因应法律的要求允许八威金业向监管机构披露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遵从法庭的传令或其它官方要求,或为保障八威金业的权益和财产,八威金业需要和监管机构或法律执行机构合作可以披露客户的个人资料。在法律容许的情况下,向不隶属八威金业的第三者披露非公开的个人资料前会先通知客户有关私隐政策,会给予客户足够时间退出参与数据披露。采取新的私隐政策,或公布新类别的个人资料前、或向不隶属八威金业新的第三者披露数据前,向客户提供修订的私隐政策和新的退出参与通知。所有八威金业雇员执行政策时会受到合理的监管确保遵守相关法例。
互联网、联机延误及报价上的误差有时会造成在八威金业交易平台上显示的报价无法准确地反映实时市场价格。”套戥“及”切汇“,或因网络联机的延误而利用差价获利的行为,并不能存在于客户直接向庄家进行买卖的场外交易市场中。八威金业不容许客户在八威金业的交易平台上进行此等套戥行为。依靠因价格滞后带来的套戥机会所进行的交易有可能会被撤销。八威金业保留权利对涉及上述交易的账户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八威金业可全权酌情决定要求交易员进行干预或核准所有下单以及或终止有关客户的账户。八威金业可完全自主解决因套戥或操控价格而产生的纠纷。八威金业保留扣起取款的权利直至以上的问题能够解决。在此陈述的任何行动或决议将不会损害或令八威金业对客户和其职员放弃拥有的任何权力或赔偿。
八威金业严禁任何账户以任何形式对其价格、执行及平台进行操控。若八威金业怀疑任何账户从事操控,八威金业保留对账户进行调查及复核的权利,并从涉嫌账户中扣除由相关活动所赚取的盈利款项。八威金业保留对相关账户进行必要更正或调整的权利。对于涉嫌从事操控的账户,八威金业可全权酌情决定,要求交易员进行干预、对下单进行核准以及或终止有关客户的账户。对于由套戥以及或操控所产生的任何纠纷,由八威金业完全自主决定。八威金业可酌情决定向任何相关监管机构或执法机构报告有关事件。此处所陈述的任何行动或决议并不免除或损害八威金业对客户和其职员拥有之权利或赔偿,所有均为明确保留的权利或赔偿。
客户跟八威金业进行的交易并不是在交易所进行。一旦八威金业破产,客户向八威金业追回有关存入资金或在交易赚取的利益,可能不会得到优先偿还权。客户是无抵押债权人并没有优先偿还权,会在公司完成优先偿还债务后和其它债权人一起获得补偿。
八威金业有权不时修订本协议之条款,八威金业会将有关的修改或变更在八威金业的官方网页(www.8vjinhk.com)上向客户公布,客户有责任定时浏览有关条款之修改并同意一经公布即受其约束。
八威金业并不监管介绍人的活动,不对介绍人作出的任何声明承担责任。八威金业和介绍人相互完全独立。八威金业和介绍人直接的协议并不建立合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关系。介绍人不是八威金业的代理人或职员。
(1)客户了解并同意如果客户在八威金业的账户是由介绍人引荐而来,介绍人可能获得客户的个人资料及其他有关客户在八威金业账户交易活动的数据。客户了解并同意,如果客户在八威金业的账户是经介绍人引荐而来,介绍人不得以客户的八威金业账户从事交易,除非客户通过授权协议授权介绍人代表客户交易。
(2)因为贵金属交易的风险因素很高,只有真正的“风险”资金可以用于这类交易。如果客户并无盈余资金可供损失,客户不应在贵金属市场上交易。
(3)客户理解介绍人或很多出售交易系统的第三者、课程、程序、研究或建议可能不受政府机构监管。
(4)如果客户以前被告知或相信使用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课程、程序、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会带来交易盈利,客户在此确认,同意和理解所有贵金属交易,包括通过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程序、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进行的交易涉及很大的损失风险。此外,客户在此确认,同意和理解贵金属交易,包括通过任何第三者的交易系统、课程、程序、或由介绍人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的研究或建议进行的交易并不一定带来盈利,不一定可以避免风险或限制风险。
(5)如果介绍人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向客户提供贵金属交易的信息或建议,八威金业绝不对客户使用该信息或建议带来的损失负责。
(6)客户确认八威金业及与其相关的任何人未就客户账户未来的盈亏作出任何许诺。客户明白贵金属交易有很大风险。
(7)八威金业会在新客户开立账户时提供风险披露信息,客户必须仔细阅读这些信息,不得倚赖任何源出别处的相反意向信息。客户在本平台进行交易将被视为已阅读及理解八威金业的风险声明。
(8)对于客户已经或将会从介绍人或其他任何非八威金业雇员外获得的信息或建议,八威金业不能控制,也不支持或担保其关于贵金属交易的准确性或完备性。
(9)八威金业不支持或担保介绍人所提供之服务。由于介绍人不是八威金业的职员或代理人,所以客户有责任在享用其服务前应验证、严格评估该介绍人。
由于互联网之间的信号、其接收或线路、其设备/系统之设定或其连接系统之可靠性,均并非八威金业会控制范围以内,故八威金业会将不可能就通过互联网交易时出现的通讯故障、失实或延误而负责。贵金属交易具有相当大的风险,并非适合每个人。不论网上交易如何方便、快捷,亦不可能减低有关交易时所带来的风险。阁下确认贵金属交易的现货价格乃因机构而异,并且于分秒间亦会随时出现变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传送上存在时差,故有时甚至不能根据所公布的价格进行交易。因此,客户同意接受八威金业不时提供予客户的价格,乃当时所能取得之最佳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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